近日,省发改委以《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地区[2019]114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达黔西南州2020年度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2350万元(劳务报酬357万元),其中,晴隆县1250万元(劳务报酬190万元),册亨县300万元(劳务报酬45万元),望谟县800万元(劳务报酬122万元)。
《通知》要求,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组织实施一批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效果较为明显的工程项目,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优化贫困地区发展环境。
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及《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渠道不乱、充分授权的原则,结合县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合理选择工程项目。
要加强项目谋划、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对能否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发放金额和标准,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对应发劳务报酬予以单列。
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继续巩固的已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群体,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动员和劳务报酬发放工作,广泛动员项目区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并发放劳务报酬,增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着力提高群众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