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册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主干道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行动中,查获一名无证且酒驾的中年男子。当日22时左右,执勤民警正常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看到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向前方驶来,民警本着“逢车必查”原则,民警上前要求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酒驾呼气测试值显示3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陈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
据了解,当晚,因朋友搬迁到新房子,受朋友邀约,就到朋友家去道喜且喝了几杯啤酒,心想才喝了一点,不碍事,于是就驾车准备回家,没想到就被抓个正着。现场,民警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暂扣陈某所驾驶的车辆,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黔西南册亨交警提示:切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勿无证驾驶,驾驶车辆上道路上行驶时,必须先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同时,提示广大群众,驾驶两轮摩托车时要时刻戴好安全头盔。
(罗登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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