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阳县司法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法治保障为根本,四个“把关”助推乡村治理。
把好党员干部学习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同时加强农村普法骨干培训,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农村“两委”干部、基层“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把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关。采用“互联网+法律服务”方式,组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线上线下平台。目前,已组建起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9个村居(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个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1场次,受训千余人次。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的管理,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职业道德监督检查活动,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把好法治宣传教育关。不断推进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探索构建县有法律顾问团、镇有法务工作者、村有矛盾纠纷调解员、户有法律明白人的“四级法治网”;积极开展法治巡回宣讲,打造一街、一廊、一园、一微等阵地平台,扎实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专题法治宣传,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把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关。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将各乡镇法治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目前,绥阳县共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记者 赵婧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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